汇泽生物:窃取商业秘密谋取私利受到法律严惩

2024-4-9 19:54| 发布者: 执着等待等wc| 查看: 104| 评论: 0



窃取老东家核心技术 另起炉灶办厂发财
他们都曾在一家公司上班,工作期间利用老东家对自己的信任和监管松懈之便,打起了“老东家”的主意,设局安排技术员,生产起“老东家”的核心产品,销售获利。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湖南汇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汇泽公司”)侵害湖南长生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生公司”)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做出判决,判决汇泽公司赔偿长生公司226.9万余元,并责令立即停止侵害长生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
高管窃取产品“秘籍” 制售“二代长生露”
长生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8年的高科技企业,主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高科技生物药品“长生露”,“长生露”是能够调控人体DNA合成基因的生物尖端技术产品,长生露用于滋阴益气、年老体弱、病后体弱引起的免疫力低下、血小板、白细胞减少及脏器功能低下等症的辅助治疗。“长生露”系列抗衰老饮品一经推出即迅速获得了消费者认可和推崇,在市场上积累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014年,因公司发展需要,长生公司董事长陈聚宝安排韩志华外派到湖南省宁乡市,担任长生公司总经理,负责行政、技术、生产、销售、财务。同年,韩志华回到山东招聘焦树宾进入长生公司工作,担任设备主管一职,主管生产和设备。李铁梅于2013年应聘进入长生公司,主管财务和行政工作。基于此,三人利用职权之便掌握了长生公司的客户名单、价格资料、产销政策等经营信息和“长生露”的生产技术信息。
韩志华在担任长生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长生生物公司董事长陈聚宝先生常年不在宁乡之便,在长生公司隔壁租赁办公用房,于2017年10月24日与长生公司的合作推广伙伴孙瑞鸽成立汇泽公司;
2018年12月7日李铁梅在担任长生公司办公室主任期间入股汇泽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焦树宾在担任长生公司设备主管期间,入职汇泽公司负责产品生产。韩志华、李铁梅、焦树宾将长生公司生产“长生露”产品的技术信息和有关客户名单、价格资料、产销政策等经营信息披露给汇泽公司。汇泽公司获得上述信息后,即开始生产与长生公司高度近似的“长生肽”“汇泽长生露”“汇泽康”等产品,并宣称是“二代长生露”,比“一代长生露”效果更好,并向长生公司的部分客户低价销售,致使长生公司许多客户减少或中断与公司的业务关系。汇泽公司作为长生公司的同业竞争对手,获取并使用该公司的商业秘密从事营利性活动,韩志华、李铁梅、焦树宾知悉长生公司的商业秘密,却在离职后披露和使用,他们所实施的行为已共同侵犯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对长生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古语云“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老东家”不求感恩,却让白眼狼反咬一口,给自己带来巨大伤害。
长生露是获国药准字批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国内领先水平”的抗衰老药品“滋阴强生口服液”,是临床实验与验证,通过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明能增强人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延缓人的衰老,延长寿命,具有辅助治疗多种疾病。长生公司其经营范围就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药品滋阴强生口服液、生物制品长生露。而汇泽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饮料、乳制品的生产;饮料、乳制品的销售;营养食品制造,所谓的“二代长生露”。
宣称“二代长生露”,比“一代长生露”效果更好的底气是什么?是窃取老东家核心技术吗?
2020年11月2日长生公司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长生公司主张保护的龟/鱼提取物的相对密度等参数、生产流程和工艺、设备组合等属于技术信息且不为公众所知悉,并具有商业价值,构成商业秘密。韩志华、李铁梅、焦树宾在长生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情况下,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长生公司的商业秘密并制售获利。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判决汇泽公司等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长生公司经济损失达2269125元。不满一审结果的双方均提起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驳回了上诉请求。
虽判决已生效,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却没有停止。请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还社会一个安全、健康的营商环境。
在中国法制健全的环境下,我们作为消费者,肯定是买健康、安全的产品,可是有些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私利,生产、销售仿冒伪劣产品,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会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所以国家对于这种行为也一直在严厉打击。



湖南汇泽生物公司非法生产的侵犯商业秘密黄精蛋白肽饮品,天福天美仕销售的黑作坊劣质饮品。
1、所谓的高科技产品是在300平米的小作坊中生产。
2、生产场地与分包装、贴标机、成品存储不在同一场地,其采用方式是划整为零,逃避监管部门的打击;
3、汇泽公司宣传号称高科技产品是在黑暗、遍地垃圾场地生产包装侵犯商业秘密伪劣饮品。
湖南汇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侵犯商业秘密生产、销售的伪劣饮品,其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身心健康,破坏市场秩序,为此请相关职能部门携手将严厉打击、追究汇泽公司总经理韩某某等人刑事犯罪责任,还消费者一个安全、健康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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